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落实自治区党委“1571”工作部署,加强相关问题研究, 推动形成一批有影响力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论研究阐 释成果,自治区党委统战部决定定向委托有关部门单位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有组织研究工作,现将课题申报要求通 知如下。
一、课题选题
课题共设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研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 设等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研究;边疆民族问题研 究(蒙古国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法律等方面涉蒙问题研 究,匈奴、回鹘及蒙古考古与历史研究);涉中华民族错误史观
的学理性批判研究等4个方向,不设置具体条目性指南。被委托单位按照研究方向要求,并结合自身研究基础确定具体题目。
二、申报条件
1.被委托单位课题项目承接人须具备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博士学位。课题组成员一般不少于3人,不多于7人。
3.为避免重复研究和多头申报,已列入国家级、省部级、自治区各部门单位的各类研究项目内的相同或类似选题不得申报。
三、经费资助
1.课题列为2026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统战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论研究专项研究项目。
2.课题每项资助经费为人民币贰万元(20000元)整,全区计划立项25项,每个被委托单位5项。研究成果知识产权归招标单位与作者共同所有。
3.课题的资助研究经费在通过中期评审后给付50%,结项 成果、通过结项鉴定给付50%。课题经费包干使用,超支不补。若负责人未按时提交成果或未通过结项鉴定,委托单位可终止
项目,研究经费不予支付,中期支付的费用需退回。
四、结项成果形式
课题研究时长为6个月。每个委托课题要转化形成至少1 篇学术文章(1.5万字左右)和围绕研究主题形成的1篇可供公开发表的宣传理论文章(3000字左右,蒙古国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法律等方面涉蒙问题研究方向出具咨政报告)。
五、申报材料及相关要求
申请人填写《申请书》,填写表述要简明扼要,指向明确。《申请书》电子版( word 版本)于2026年10月12日前将发送至280454412@qq.com电子邮箱,邮件主题为姓名+项目题目+内蒙古师范大学。
联系人及电话:白老师,0471—4393046
内蒙古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处
2026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