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习近平党建思想及在内蒙古的实践研究项目即日起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党建思想为引领,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1571”工作部署要求,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坚持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并重,充分发挥社科研究“思想库”“智囊团”作用,以高质量党建研究服务自治区高质量发展。
二、选题要求
本项目不发布具体选题指南,选题包括但不限于习近平党建思想研究阐释、习近平党建思想在内蒙古的实践研究、新时代基层党建理论与实践研究、以高质量党建促进高质量发展路径研究、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研究、纪检监察工作理论与实践研究等方向,立足内蒙古实际,聚焦新时代党的建设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兼顾基础理论与实践对策研究,自选角度、自拟题目进行申报。题目表述要科学严谨、简明规范,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突出问题导向、实践导向,注重学理分析与实践调研相结合,避免大而空泛、低水平重复研究,力求产出兼具理论深度和咨政价值的研究成果。
本批项目申报时系统默认项目类型为“一般项目”,最终由评审专家组根据选题意义、论证质量和设计深度确定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重点项目资助金额为8万元,一般项目资助金额为2万元,立项后分批拨付。经费需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财政厅、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社会科学院关于修订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内党宣字〔2025〕3号)规定使用。
三、申报要求
(一)盟市社科联、单位社科联(高校社科联、科研单位社科联和企业社科联等)、内蒙古党校、自治区社科普及基地、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创新平台所在单位为基金项目的组织申报单位。申报单位应具有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单位账户可正常接收项目经费。申报人工作单位不在以上范围的,可经所在盟市社科联申报。
(二)本项目重点面向党校党史党建教研部,高等院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史党建学院、纪检监察学院,党建实务部门等领域的专家学者招标;鼓励长期深耕党建理论研究、纪检监察理论与实务研究、基层党建实践工作的科研人员和实务工作者积极申报。
(三)项目主持人一般应当在内蒙古自治区工作,或对内蒙古实际情况有较深的了解和研究。重点项目主持人一般应当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一般项目主持人一般应当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研究生以上学位学历;项目主持人只能申报一项研究项目,同时可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主持人申报的一项项目;非项目主持人最多可参与两个项目的申报。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承担社科基金项目尚未结项的;以相同或相近题目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部委项目、自治区社科规划项目和自治区厅局项目资助的。
四、结项要求
本批项目结项形式为研究报告、公开发表论文、出版专著,项目主持人至少选择一种。
(一)以研究报告形式结项的:
1.重点项目在规定期限内提交4万字以上的研究报告和1篇3000字左右的决策咨询报告。决策咨询报告须获得副省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相关领域正厅级及以上单位采纳应用。
2.一般项目须在规定期限内提交2万字以上的研究报告。除此之外,还须提交1篇3000字左右的决策咨询报告(决策咨询报告须获得有关领域厅局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旗县区及相当级别有关领域单位采纳应用),或在国内正规学术期刊上发表1篇论文,或在省级党报党刊发表1篇3000字左右的理论文章。
(二)以公开发表论文形式结项的:
1.重点项目至少发表2篇论文,具体要求为:项目组在《人民日报》《求是》《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国社会科学报》《科技日报》《中国教育报》、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南京大学“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来源期刊”(CSSCI)、中国社科院“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AMI)发表,或被《新华文摘》《高校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转载。其中1篇须为项目主持人独作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
2.一般项目至少发表1篇论文,具体要求为:项目主持人以独作或第一作者身份在《人民日报》《求是》《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国社会科学报》《科技日报》《中国教育报》、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南京大学“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来源期刊”(CSSCI)核心及扩展版、中国社科院“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AMI)核心期刊及扩展版发表,或被《新华文摘》《高校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或在省级党报党刊发表1篇4000字以上的理论文章。
以上论文须在国内正规中文期刊发表且知网可查。
(三)以出版专著形式结项的:
重点项目在出版前提交不低于15万字、一般项目不低于8万字的符合著作规范的学术专著。经自治区社科联同意后公开出版。
公开出版专著、发表论文或向有关领导、决策部门呈送时,应标注“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公开出版专著应在显著位置标注;如不能标注,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五、申报方式和期限
(一)本次项目实行网络申报。项目主持人于2026年8月28日起至2026年9月20日登录“内蒙古社会科学网”项目申报评审系统进行申报(系统操作手册见附件1),系统将于2026年9月20日17:00关闭。
(二)纸质申报材料包括:
2026年9月22日之前,将申请书(附件2)一式2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论证活页(附件3)一式5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选题编码及名称、申报题目、成果形式要与申请书完全一致。不得在论证中涉及单位及个人信息,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以上材料报送到赛罕校区勤政楼505室,逾期不予受理。
六、注意事项
(一)请项目主持人认真阅读申报评审系统操作手册。
(二)系统老用户登录密码已统一重置为“Aa123456@@”;新用户需按系统使用手册注册账号,并联系社科处系统管理员通过后方可申报项目。
(三)如项目主持人忘记密码,请联系社科处系统管理员重置。
(四)“当前状态”显示“待单位管理员审核”即申报成功,此时如需修改,可联系单位管理员退回;“当前状态”显示“待平台管理员审核”即单位管理员审核通过,此时不可修改、不可退回。
(五)论证活页首页右上角“项目登记号”无需填写。
联 系 人:白老师
联系电话:0471-4393046
社会科学处
2026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