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正文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自治区教育科学“十五五”规划2026年度一般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6-04-09]

各有关单位:

按照工作安排,依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决定组织开展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科学“十五五”规划2026年度一般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课题研究工作要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 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围绕教育强区建设的新目标和新要求,加强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教育的政治属性、人民属性、战略属性,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聚焦自治区教育改革发展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实施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工程。

课题研究要突出前瞻性、针对性与可操作性,兼具创新性与现实价值,为教育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与实践指引。鼓励围绕《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关于教育的建议内容,立足自治区教育实际,突出地方特色和时代特征,避免空泛化、同质化研究,切实以高质量研究成果服务教育强区建设目标落地见效。

一、申报要求

申报者(主持人)须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较高的政治素养,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必须是能够真正承担、组织、实施并进行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员。

        1.每个课题限报一名主持人。每位主持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项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本年度其他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申请。

        2.主持人原则上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需由两名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推荐。书面推荐意见需填写在“申请书”内指定位置。

        3.凡在研的国家教育部门、自治区教育厅立项的高校教改项目、科技项目以及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主持人本年度不得重复申报。

        4.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项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名。

、申报方式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一般课题实行网上申报。申报地址为“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科研管理平台”(https://jyky.nmgov.edu.cn/nmgkypt)。申报者要认真阅读《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操作手册》(附件1)。为保证申报工作的顺利进行,请注意以下几点:

       1.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为教育学领域研究课题,其他领域研究课题不在此次申报之列。

       2.本年度一般课题申报不设选题指南,自筹经费。申报者可结合自身研究基础、兴趣和特长自拟题目(在平台填报时,依据指南题号一栏中填写“无”),题目的表述应科学、 严谨、简洁、规范。

       3.本年度一般课题申报时间为2026499时 — 5 1117时,逾期系统自动关闭。

       4.本年度一般课题初审工作由各盟市、高等院校和教育厅直属事业单位负责,未通过单位和部门审核的课题不予受理。申报材料在系统平台提交后,请及时联系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进行网上审核。

       5.系统填报时须同时上传“评审活页”中要求填报内容的查重报告。

、课题管理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细则(试行),课题获准立项后,《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科学“十五五”规划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合同文本,其研究起始时间自批准立项之日算起,研究周期最长3年。

通过“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科研管理平台”对立项课题进行研究过程管理,主持人在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联系方式

    科技处:赛罕校区勤政楼404艺宁15184726869

    社科处:赛罕校区勤政楼505,陈雪蒙13186185870


  社会科学处

科学技术处

2026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