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基金2026年度资助出版项目(以下简称“资助出版项目”)申报工作即日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方向
1.围绕研究阐释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的相关学术专著。
2.围绕研究阐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相关学术专著。
3.围绕研究阐释边疆治理、自治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等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的相关学术专著。
4.围绕研究阐释内蒙古丰富多彩的文化资源整理与研究、传统文化理论研究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相关学术专著。
二、资助额度、项目周期
(一)本项目资助金额根据专著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确定。
(二)本项目周期具体以立项合同为准。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主持人一般应当在内蒙古自治区工作或成果以研究内蒙古问题为主。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承担基金项目尚未结项或上年度结项未达到良好以上等级的;以相同或相近题目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部委项目、自治区社科规划项目和自治区厅局项目资助的。
(三)已签订图书出版合同。
四、申报材料和报送期限
(一)申报材料包括:
1.《申请书》(附件)2份,要求使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2.书稿电子版和纸质版(不得透露个人信息)3份,电子版拷贝光盘或者U盘,与纸质版书稿一并报送;
3.查重报告(一般不超过25%,不限机构);
4.图书出版合同(复印件);
(二)报送期限及地点: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4月6日,申报人将以上材料报送至本部勤政楼505室。
(三)申报材料一律不予退回,图书出版合同可报送复印件,社科处和内蒙古社科联将做好申报材料的保密工作。
五、其他要求
(一)获准立项后,项目负责人要严格按照合同相关约定执行,按期完成出版任务。
(二)项目成果须严格履行规定程序后,方可出版,如擅自出版,视为违约。
联 系 人:白通拉嘎
联系电话:13848514713
内蒙古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处
2026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