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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5-10-21]

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论述,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部署,贯彻落实《高校党的创新理论研究阐释和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构建工程实施方案》,推动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建构中国自主知识体系,根据《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附件1),教育部决定启动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成果范围和奖项设置

(一)受理成果范围

为适应新时代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需要,根据哲学社会科学一级学科自主知识体系研究布局,借鉴历届评奖经验做法,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范围包括:1.党的创新理论研究阐释;2.马克思主义理论;3.中共党史党建学;4.纪检监察学;5.公安学;6.哲学;7.理论经济学;8.应用经济学;9.法学;10.政治学;11.社会学;12.民族学;13.教育学;14.心理学;15.体育学;16.中国语言文学;17.外国语言文学;18.新闻传播学;19.考古学;20.中国史;21.世界史;22.艺术学;23.管理科学与工程;24.工商管理学;25.农林经济管理;26.公共管理学;27.信息资源管理;28.国家安全学;29.设计学;30.区域国别学。

本届评奖单设“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由原“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受理成果范围与上述“13.教育学”整合设置,对教育学成果单独组织实施。专区具体奖项设置和数量、申报资格和要求、申报单位和名额、申报办法和程序等单独安排,详见附件5—8。

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范围及“教育科学研究”专区不得同时申报,每位申报者只能申报一项成果。

(二)奖项设置和名额

设置著作论文奖、咨询服务报告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不分等级,其他奖项分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本届奖励数量为1500项,其中“教育科学研究”专区190项。按照确保质量的要求,允许各学科、各类、各等级奖项有空缺。

二、申报资格与要求

本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参评成果范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2.论文;3.咨询服务报告;4.普及读物。

“教育科学研究”专区奖参评成果范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著作、论文、咨询服务报告、普及读物,已获上届高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的成果除外。

三、申报单位和申报名额

(一)本届评奖,以学校为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材料。

(二)本届评奖实行限额申报我校分配的申报名额待定(教育厅下发)。

四、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一)本届评奖采取网上申报。教育部社会科学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网络平台。全规办官方网站(https://onsgep.moe.edu.cn)的评奖申报系统为专区评奖申报的网络平台。有关具体申报问题可访问申报系统查阅《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附件2),《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答疑》(附件5),请各位申报者在正式填报前务必仔细查阅。

(二)申报者填写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附件3),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评审表(附件7),按填表要求填写、打印申报评审申报评审表启用2025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特别说明:

1.成果奖申报评审表(.doc格式)及成果附件、证明材料(.pdf格式),只能由学校管理部门账号进行上传,个人用户账号没有操作权限,因此无需为此注册或登录个人账户。申报者准备好申报材料后,须交由学校进行在线操作。

2.成果奖(人文社科)申报评审表.doc”须使用Windows版的微软Word在“页面视图”(或“打印布局”)下进行编辑,不支持WPS和苹果Mac版Word。

3.如果打开解压后的Word文件时,遇到Word提示“安全提示:已阻止宏运行,因为文件来源不受信任”,请先关闭Word软件,再到资源管理器中在这个.doc文件名上单击鼠标右键,打开“属性”对话框,在对话框靠下的位置,勾选上“解除锁定”,并按“确定”即可。

4.如果申报表中的内容涉及到图表,请先另建文档,在其中将图表做好后,以截图方式将图表内容截取成图片,再粘贴到申报表中对应正文区域,以免破坏申报表中隐含的脚本程序,导致最终无法通过“检查填报内容并保护文档”这一关键步骤。

(三)申报者所在学院要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审核。审核重点:1.申报成果是否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2.是否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有无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3.申报成果是否涉及国家秘密;4.申报资格是否符合《成果奖实施办法》和本通知有关规定,申报材料是否真实。

五、我校组织申报流程

(一)申报者于2025年10月30日前将申报评审表(Word版本)、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PDF格式)(文档命名要求:姓名+评审表;姓名+成果;姓名+证明材料),及纸质申报材料(具体要求详见“六、纸质申报材料”),提交至所在学院。

(二)各学院审核后,请填写《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排序推荐汇总表》(附件4),《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排序推荐汇总表》(附件8)一式1份,由院学术委员会主任签字并加盖所在学院公章,连同老师提交的申报材料,于2025年11月5日前提交至社科处(赛罕校区勤政楼505办公室),上述所有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iecwhp@imnu.edu.cn(电子版报送材料打包后统一命名为:教育部报奖+学院名称)。逾期和不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恕不受理。

(三)学校组织遴选经遴选后拟推荐的成果公示5个工作日。

(四)学校社科处审核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在网上申报阶段上传,并将纸质申报材料按规定日期集中报送至评奖办公室。

六、纸质申报材料

(一)纸质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各类材料的装订报送要求

1.申报评审表:各类申报成果的申报评审表均为9份,用A4纸双面打印。

2.申报成果著作类、普及读物类成果一式3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范围。论文类、咨询服务报告类成果一式9份(可用复印件)。论文类成果材料包含所在期刊封面、目录页、版权页和论文全文,咨询报告类成果包含咨询服务报告和采纳证明。

3.相关证明材料: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

(三)评奖结束后,无论申报成果是否获奖,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再退还。

联系人:王惠萍15540965388    乌恩都日夫15024988477

  社会科学处

2025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