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学学科建设,推动多学科深度交叉融合,构建高水平交叉学科教学科研团队,激发科研创新活力,促进有组织科研的深入发展,学校拟启动第一批中华民族共同体学课程建设研究专项立项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应为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教师,拥有扎实的专业课程知识储备及丰富的教学经验,同时具备一定学术影响和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相关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成果。
(二)本次拟立项课程,均为我校中华民族共同体学交叉学科硕士、博士研究生的选修课。每位申报人限申报一门课程,但可作为参与人参与其他课程的建设工作。
(三)申报人须经所在学院推荐方可申报,各学院应对申报材料认真把关,择优推荐。
二、课程建设要求
(一)课程主题
课程需围绕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研究、中华民族共同体历史演进与文化传承研究、中国北疆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研究、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与边疆治理研究四个学科方向,参照“选题指南”(见附件1)确定课程名称(也可根据学科方向自主确定课程名称),充分体现北疆、教师教育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人工智能特色。
(二)课程形式
课程申报以个人申报和团队申报等形式进行,鼓励教师创新教学方法和手段,运用案例分析、讨论交流、实践体验等多种方式,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参与度。
三、建设任务
课程建设周期为1年,立项课程应在建设周期内完成如下建设任务:
1.立项课程原则上应于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开始陆续开出,满足中华民族共同体学交叉学科博士、硕士研究生的选修需要。
2.有明确的教学目标和切实可行的教学计划、课程教学 大纲,编写相应的讲义与授课提纲。
3.应积极探索教学内容及体系改革,尝试采用新的教学 方式方法和考核方式方法,不断提高教学水平,提高课程教 学质量。
4.课程立项须在2025年底接受中期检查,2026年7月15日前结题,提交完整的教学大纲、讲义和课件。
三、经费支持
通过课题立项形式予以支持。凡通过评审的课程,按照课程内容和专家意见给予30000—50000元的研究经费,并根据后期建设成效逐渐扩容或追加经费。
四、申报流程
(一)申请人须填写《内蒙古师范大学中华民族共同体学交叉学科课程建设立项申报书》( 附件2)。
(二)申请人所在学院、部门对本单位申请人的申报书 进行初审鉴定。
(三)请各学院于9月10日前,将审核通过后的项目申报书和汇总表(一式一份),报送至社会科学处(赛罕校区行政楼505室),邮箱:280454412@qq.com。
(四)经过评审立项的课程,认定为校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专项项目。
(五)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指导教师按要求 进行申报。
联系人:白通拉嘎, 电话:13848514713。